跨境商事糾紛調解:
前海和香港調解比較及注意事項
講者: 黃吳潔華律師 演講日期: 2018年12月28日
於2018年12月28日,本行黃吳潔華律師獲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 (“前海法院”)邀請出席前海法院2018年度特邀調解員工作總結暨第二次調解培訓,作該調解培訓的導師。出席該工作總結及培訓的人士有前海法院的副院長、領導,亦有深港和外藉調解員、律師及特邀調解員。
是次培訓的主題是「跨境商事糾紛調解: 前海和香港調解比較及注意事項」*,黃律師於培訓中提及以下事項:-
*詳情請參閱有關 Powerpoint
黃律師為資深香港律師、調解員和前海法院的港藉調解員。當天,黃律師分享其調解的心得和處理跨境商事糾紛案件的經驗,包括分享了最近成功和解的一宗涉港跨境商事糾紛案件,涉及金額超過人民幣1300萬元。
是次培訓的主題是「跨境商事糾紛調解: 前海和香港調解比較及注意事項」*,黃律師於培訓中提及以下事項:-
- 前海和香港兩地的相關調解法例、原則及法律概念,各有不同
- 兩地提供商事調解的機構 – 內地: 前海法院、訴調對接中心等 vs 香港: 香港律師會、香港調評會(HKMAAL) 、 金融糾紛調解中心(FDRC)等
- 兩地調解模式的分別 – 內地: 大部份案件由前海法院提供調解服務、調解和調解員受前海訴調對接中心規則和有關規例規定、評估式調解 vs 香港: 市場化、統一的調解員認可機構為香港調評會、促進式調解。
*詳情請參閱有關 Powerpoint
黃律師為資深香港律師、調解員和前海法院的港藉調解員。當天,黃律師分享其調解的心得和處理跨境商事糾紛案件的經驗,包括分享了最近成功和解的一宗涉港跨境商事糾紛案件,涉及金額超過人民幣1300萬元。
qh_mediation_training_ppt_2018.12.28_ver12.pdf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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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吳潔華律師
吳建華律師行合伙人 資深的調解員,參與過的調解範疇廣泛,包括各種複雜國際商業糾紛、各類合約糾紛、股東及董事糾紛、合夥人糾紛、商標及侵權調糾紛、專業疏忽、土地強制售賣、大廈管理糾紛、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爭議、政府或機構與民眾糾紛、中港兩地糾紛、建築及其他爭議案件。 |
擔任的公職包括: 香港律師會理事;香港律師會調解委員會主席;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有限公司董事;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委員會 副主席;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調解工作小組組員;律政司司長調解督導委員會委員;上訴審裁團(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)主席等。 |